我在這家飯店預訂了 3 間雙人房,已提前付款,預訂日期為 2011 年 25 月 25 日,出發時間為 2023 年 11 月 26 日。不幸的是,2023 年 11 月 24 日,我因失去兄弟而遭受了非常嚴重的損失。儘管我的狀況不佳,但我還是擔心通知酒店我缺席,並解釋發生的原因。同時,我冒昧地向酒店經理提出,我絕對不想要已經支付的房間價格,但我建議可以使用一張優惠券,用於在待定日期的住宿。不幸的是,他態度極其嚴厲,而且我敢說,他以一種近乎暴利的態度(利用他人的不當行為)斷然拒絕了我的提議,儘管事實上,根據法律,很明顯,如果喪親(父母、孩子、兄弟) 房間費用必須全額退還,且為最終結果。不幸的是,該結構想要利用這幾十歐元,他們可能需要它,我不會討論這一點。老實說,這種態度進一步傷害了我的情感,儘管我已經因為發生的事情而感到痛苦。此外,我想指出的是,該結構的牟取暴利行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當然不是經濟部分,更不用說,我們正在談論 70 歐元。但是,由於他們不尊重痛苦的不人道,而且我有權擁有房間的總和,而且我還支付了我朋友的房間費用。這太可恥了吧!我希望他們有一個豐富的聖誕節,因為他們從一個深受巨大痛苦的人那裡欺騙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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