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家黑店!小朋友吃水果果汁滴到一點床單被單,我們是先定了一天,第二天原本也衹是想着爬山下來需要休息一下,或者也衹是遊一下湖,才續訂的,攜程我定的是當天6點前可以免費取消的。這家黑店,等我們下山回來快三點,讓我們在辦理續住之後才告知我們需要造價賠償兩個床單兩個被單640元,我們商量願意付款200元賠償的前提下,他們直接就説需要賠償400塊。然後我們不住了,就要求我們要付款半天的住宿費用,你們説給不給。我住一天才333元,而且還是國慶這種大節日的價格,還讓我賠償400元,如果知道是這種價格,我肯定是不會再續住的,他們可以在第一時間當天早上告知我們,我們可以中午前回來辦理退房的。所以這種酒店就屬於店大欺客。欺騙我們老百姓的,這種酒店就應該給差評,平均100塊的被單,呵呵呵,他們一家二星的酒店,而且也是挺悠久的一家酒店會批量購買100塊的被單,那個床單被單不知道用了多少次了,入住時還要求付500塊的按金,就是等着找顧客一點點小毛病,準備扣的,連退房時也要把衣架招全,找不到還要求我們賠償的,這種酒店我是不會再第二次入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