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5 點左右,我們入住了兩個房間,寄放了行李,然後出發去聽音樂會。幾個小時後我們回來時,一把房間鑰匙壞了。前台幫我們找到了進入我們寄存行李的房間的鑰匙(與我辦理入住時收到的信封上的號碼相符)。我們的物品被翻遍,許多物品被盜,包括信用卡和個人物品。馬桶座圈被掀開,床上放著第二個不屬於我們的紙質鑰匙圈信封。警方已提交報告。晚上的審核員試圖打電話給早些時候工作的前台工作人員來提供幫助,但他們無能為力。我被告知經理要到第二天上午 10 點才會來值班。第二天早上我們跟前台工作人員進行了跟進;發現經理沒有進來。 我們再次要求後,經理進來了,但聲稱她的工作人員沒有告知她情況,但願意幫助調查案件。她說她會檢查鑰匙日誌、看影片等。但她的承諾都沒有兌現。我們打電話去跟進,但她什麼也沒做。我們沒有得到她承諾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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