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一般,Wifi好。早餐食物充足。發生一件不開心事件,我倆人最初是幫酒店租2天單車去遊覽,他們每部車一天13元,2天25元共收我100歐元現金,其中50元是2天租金加50元訂金是有收據給我的,最後我決定加多一天單車去海牙玩,所以我21號約5時回酒店時跟當值小姐說要租多一天,還給單車匙號碼她看,這時她叫我給25歐元就可以。我就給她25歐元現金。但她沒有給收據我。到了22日我交單車匙給當天當值小姐(不是收我25現金那位),她跟我說記錄中我祇付2天單費沒有第3天記錄,我跟她說是她另一位收的,她堅我們沒付款,她連找其他女同事問一下都不做,只說我們沒有第三天收據。就將我們訂金50元-26元。找回24元給我們。無奈又要多付26歐元,我倆英文又不好沒辦法,因沒拿收據。這裡提大家什麼都要收據。這間酒店到最後令我好失望和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