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公寓衹有兩種類型的房,一種很吵很吵靠馬路從早到晚都有不停的汽車鳴笛和小攤小販的聲音,一種是採光極差,並且沒有手機型號的房。
為什麼兩種我都知道呢,因為第一天搬進去我先去了比較吵的房,但是想了想為了備考往後的幾天應該是受不了太吵的房,就提出想換一間,在並沒有使用過床的情況下,老闆提出換房要交15元床單清潔費,還説15都是便宜我了。
可問題是我沒有使用過床的啊?!並且房間完全不隔音,極其吵的情況是酒店本身的問題吧?
再再再再再退一步,在我交了15元清潔費換房費的情況下貴酒店也沒有拆下我入住過的房間的床單啊?我在回頭確認房間內東西是否全拿完的過程中,衹看到做衞生的老奶奶用剛掏完垃圾桶袋子的手把床單拉拉平整,重新鋪了一下?????完全沒拆下來換新的呀?請問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因為住過了人,雖然沒睡過床,但是為了衞生要把床墊拆下來消毒”?沒必要非要多收我這15塊騙人一場吧?
再説萬一是別的真的用過床的顧客呢。你們也是這樣看上去不臟就不換糊弄人嗎
真的吃相難看,要不是考試急着住,當場就先你們討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