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房東,這種店就應該封殺。而且當地相關部門要好好整頓一番才行。
為什麼我們對服務態度和設施意見很大?在沒發生桌子砸腳事件之前都還好,正常狀態。房間也沒什麼問題。本來就應該是正常的旅行一部分。就是為了有廚房能自己燒菜才訂的帶廚房。
一是基本情況。入住當天晚上吃完飯,朋友在拿桌上廚餘垃圾的時候一邊桌腳忽然開叉(圖片裏可以看出,是一邊的桌腳與桌面連接處斷開了),桌面冷不丁狠狠砸在朋友腳面上,連着桌面一邊敲到了地面也裂開了。圖片是剛被砸掉的樣子,貼着膏葯的地方是最嚴重的。後來就腫成饅頭了…回家拍了片骨頭是沒問題,但血管破裂要一直在家休養。原本請假一週,結果幾個人週二就回家了。她到現在這週末還下不了地走路。
二是協商過程和責任界定。我第一時間告知了房東,當時時間較晚她説太晚來不了,我覺得對的。不過大家都好好説,都覺得人沒大事已經是萬幸,房東答應第二天來看看,我們約了早上9點。但是到了早上房東説一直下雨要遲點來,我們雖然有意準備再住一晚,但前提肯定是事情能和諧處理。而且10點多了房東一直沒來,我們不可能付着房費浪費一天時間等她來。中間一直催她過來,但都説雨太大實在等不住了。最後那個朋友一人待着,我們帶孩子去旁邊的海邊走走。朋友説我們走後房東帶她去包了草葯。40塊診費房東出的。我們在海邊的時候接到房東微信訊息,説桌子買了1500還是多少,説我們出一半還給打個折之類的,至少要出500元。桌子摔下來的第一時間沒説腳受傷怎麼賠償的問題,先讓我們賠桌子,我也沒説什麼,但桌子購買沒有出示任何發票,她説多少就多少沒這個道理。我説淘寶和京東都有一樣的,140米的都衹要235,她説那也行,她就買一模一樣的來。我提醒她這桌子已經砸到人了,説明質量不行,讓她換別的買,她説懶得換平台圖片,我説如果後面還有人砸到呢?她説先買這個一樣的就可以了。那時候接近退房時間,然後她問我要第二天的房費,我説腳受傷還沒説清楚,責任怎麼界定,我幹嘛一定要住你這裏。何況當天週一,海邊下大雨,基本沒什麼遊客了,我看了旁邊的房價從900多變成690,我説我可以選別的地方,都降價了,她説880(比原來910便宜30塊)給我們。我不同意,説要搬走。但前提是朋友腳受傷了不可能他們包個草葯就了事。他們的房費桌子費一直催我們解決,可憑什麼我們腳受傷了她不給出賠償方案。
三是沒想到會被人身威脅,沖突開始我當場就要報警。中午她帶着她老公過來敲門(後來聽説門外還有好幾個壯漢是她妹夫之類的)。她老公説桌子好幾千買來的要我們賠,我説發票拿出來是其一,二是桌子砸下來誰的責任?腳受傷了怎麼説?他説桌子已經是他讓步了,腳受傷是我們使用不當造成的,意思是我們自己負責。説桌子用了這麼多客人都沒事,怎麼到我們這就砸下來了,又沒地震。肯定是孩子玩鬧爬上去,或者我們其他使用不當。我説我們正常使用就吃飯而已,天地良心,孩子都在客廳吃飯看電視,連飯廳都沒來過,這個桌子摸都沒摸過。來了一個朋友過來看我們,桌子6個大人剛好坐,當時還説“烏龜坐”很難看,除了正常吃飯沒有其他任何使用。桌子總要給人吃飯用吧?砸的時間小孩都睡了,晚上都11點了…説白了房東就想推卸責任,桌子砸腳,他衹要我們賠償桌子,他們不用賠償腳。其實好好看看桌腳連接處就很清楚怎麼回事了,我説他不是來解決問題的是來找茬的。講問題過程中,房東老公就開始語速炮轟,當然我也沒讓他,看我們言語上還在爭辯,他就直接兇惡的對我們説,“要打架嗎?我們是一點也不怕的。”質問我們房費到底給不給之類的。我當場要發飆,至少馬上報警。我老公把他們帶到房門外協商,因為小孩都還在客廳。我和朋友覺得在這裏報警,什麼時候出警誰知道?問題是我們三個婦女三個小童,就兩個男的,對方帶了一羣壯漢,説白了一開始他們就做好要和我們幹架的準備,至少是人身威脅,而不是協商問題。汕尾的旁邊就是大名鼎鼎的陸豐…而且對方的恐嚇態度已經對我們造成人身威脅。這住的是什麼店?
一問房東,若真要仔細檢查一下桌腳合頁處,不難看出你的桌子是不是本來就有問題。
二問房東,你的桌子到底什麼質量什麼價格買來的你自己最清楚…
三問房東,我説提醒了這款桌子已經有問題,而且這個價格質量不好,還是換別的款式,你就説懶得換平台圖片,心裏有想過後續客人入住的安全問題嗎?
四問房東,哪怕先不説桌子怎麼砸下來,就説人員受傷了,你房東有沒有責任?去看看相關法律法條,房東是這個房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何況桌子不行,我們正常使用。自己全責就想撇得一乾二淨有這種事…
五問房東,為何帶了一羣壯漢過來談事情?明知我們這裏都是帶小孩的家庭。心裏什麼鬼,為什麼心虛?要以這種陣仗和要打架的態度來威脅我們。我們衹是要你對我朋友的腳有個説法,就一開始那樣大家好商好量,拍片的錢才多少?我們難得出來旅遊,還帶着孩子。就衹要有個説法,哪怕出個拍片費或者按照習俗包個小紅包表示關心和歉意,都好説。可你們卻一直在推責任,説我們可能是這樣或那樣的才損壞了桌子。你不看看,桌面這麼重是大理石板麪,桌腳塑料的,連接的合頁自己瞧瞧就知道了。我們受了傷還要被冤枉,搞得我們故意砸了自己的腳來訛你們一樣,還被人身威脅!我們可以下重誓是正常使用,你們敢不敢下重誓説自己桌子絕對沒問題?上一個房客甚至之前的房客用到什麼程度你知道嗎?每次房客退房後你檢查過屋內設施嗎?你哪裡來的自信桌子本來就是好的?
六問房東,真有糾紛和協調不下來的事情,我們正常去派出所或者綜治調解,你覺得你會得到什麼結果?你這個二房東合法合規嗎?我們出來旅遊根本也不會浪費時間也不會去惹麻煩,千里迢迢跑去你們那是玩,不是為了和你們一班這樣的人吵架。但是你們自己倒是先心虛了,所以就帶着壯漢先下手為強把我們趕走了事。
不寫這些真是咽不下這口氣!這到底什麼店,都法治社會了,還是旅遊城市,就是這樣***一樣的過來進行人身威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