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間內的樓梯很窄,不適合老人居住,即便是年輕人也感覺岌岌可危,酒店前台的約20-30歲滿臉暗瘡的男子黑著臉讓你給他護照複印,我只能說他根本不適合做酒店業,只會在那邊強詞奪理,酒店隔音差,外面飆車全聽見,枕頭上有螞蟻,房間不乾淨,床鋪有蟲會叮人。我訂了兩個晚上,酒店不能給我安排住同一個房間兩個晚上,然後酒店安排員工收拾我的東西拿到樓下大堂存放,然後我的很多個人物品不翼而飛,前提是旅館所提供的洗髮精十分垃圾,是把頭髮洗得很乾燥的三合一洗髮精,旅館本身沒有提供盒裝紙巾,雖有洗衣機但沒有提供洗衣粉之類的,晚上去詢問的時候,英語不太流利的員工也無法處理這情況,凌晨3點29分出現警報,把所有乘客吵醒了,但原來是虛驚一場,嚴重影響客人休息,第二天那個態度惡劣的黑臉暗瘡男員工跟我在大堂吵架,堅持說沒有扔掉我的物品,認為是我在瞎掰,除了盒裝紙巾他們扔了(如果不是我逐一問到我的物品,根本連盒裝紙巾都不會承認扔了)然後還把自己說得很合理,紙巾盒濕了所以必須扔掉,想請問作為酒店是否有權利扔掉續租顧客的任何物品?然後堅決否認有扔掉我的洗面奶、洗髮精、護髮素,housekeeper非常不老實,一直睜著眼撒謊說沒有見到過,但我留意到他的表情是因為不想負責任所以在那邊謊稱沒有見到過,前台男員工又反過來罵我為什麼不直接去住五星級酒店,拒絕承認自己的錯誤,讓我去報警,反過來冤枉我說其實沒有這些物品是我在找碴,我想問我作為一個遊客需要花兩小時爭論?一句誠懇的對不起有那麼難開口?希望酒店不再聘用那位不適合當酒店服務生的矮個子暗瘡男,謝謝!在那邊第一次寫這麼多差評給任何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