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經過烏蘭巴托騎馬旅行,在繼續旅行之前住在Springs Hotel。在我飛回家之前,接線員把我們送到酒店的最後一晚。退房時找不到我的卡鑰匙,被罰款USD10。有人告訴我如果我再回來,我可以把錢拿回來。我笑了,說我最早回來的就是明年。他們說那沒問題。快到今年。當我回來的時候,他們拒絕把我的10美元還給我。他們說我必須在一個月內回來(任何人都會告訴你這是一個愚蠢的條件,因爲你怎麼能指望酒店的客人(外國人)在一個月內回來)。女孩們讓經理來和我說話。我的朋友說,甚至在這位女士開口之前,她就已經有了決心(她不會付錢給我們)。她以非常有爭論和好戰的態度說話,堅持說他們不會把我的10美元還給我。我解釋說,我被告知一年後回來是好的。如果我沒有被告知,我就不會麻煩把卡帶回來。然後她要求一張粉紅色的紙條,說我會得到一張。我說我不是*我真的不是)但是他們看到我的卡,他們發現了我在那裏呆過的記錄。所以他們知道我會被收取10美元(他們還說我沒有證據他們有我的USD10)。.她看起來好像她無法理解..開始提高她的聲音,因爲她試圖堅持她的立場,不把我的錢還給我。我受夠了,告訴她可以保留我的USD10,我現在在網上發佈這個體驗,因爲我覺得很可怕,即使事實很明顯,他們還是拒絕把我的錢還給我。如果他們想從門卡賺錢,酒店就很傷心。首先,這樣的卡的成本價格低於USD1。我knpw是因爲我有很多酒店的朋友。所以USD10公然利。難怪他們不會把錢還給我,即使事實顯而易見。我非常生氣,我要求退還卡。他們把錢還給了,因爲他們寧願保留錢(承認他們知道他們有我的錢,但只是不想把錢還給你)。真遺憾,斯普林斯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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